(中央社記者吳琬婷台北17日電)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委員會議今天決議,以3點理由3度否准中廣申請分割減資為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億280元。其中1個理由是,外界對於中廣公司的資產有不當黨產的疑慮。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分割減資案,計畫將實收資本額32億餘元,分為3億餘股,每股10元;分割後同時減資26億餘元;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億餘元。中廣擬讓與新設中廣資產公司之營業價值、資產及負債之相關營業價值預計為26億餘元,其中包含擬分割之固定資產為林森大樓及松江大樓。 NCC今天委員會議決議否准,NCC說明,本次決議基於3點理由、予以否准。首先,由於交通部來函,考量交通部與中廣公司間曾有多筆土地爭訟,均勝訴定讞,也已提訟追討與即將訴追之不當得利及損害賠償,若獲准許分割,恐讓交通部求償無門。 再者,中廣是國內擁有最多全區網頻的廣播事業,若大幅減少營運資本,並且將有價值的資產分割至新設公司,可能有礙公司健全發展、影響聽眾權益。 第三,外界對於中廣公司的資產有不當黨產的疑慮,NCC雖非不當黨產的相關權責機關,但這部分仍有待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」釐清。 中廣這次是第3次申請分割減資案遭NCC否准,前兩次分別在民國100年及104年遭否准,NCC表示,前兩次主要否准理由,皆是交通部來函告知NCC,交通部與中廣間仍有板橋與花蓮機房的訴訟案正在進行,NCC基於行政機關一體原則,予以否准。雖遭3度否准,中廣未來仍可再次提申請分割減資案。10508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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